不斷上演的倫理親情大悲劇…
當時平均每個月聚落每一家戶都會收到法院傳票,還記得日正當中,下午一點十分、廿分左右,很準時地,郵差大哥「叭!叭!叭!」的喇叭聲催促領掛號,在這狹 長的巷道,尖銳的喇叭聲劃破寂靜的午后,族親們出來領到掛號信之後,打開信封就說:「唉!又是土地官司!」,那股怨歎、無奈又擔心受怕的氣氛籠罩著整個聚 落!閒暇時,每個族親聊天的內容平均十句話有七、八句都是圍繞著土地官司打轉,族親們的語氣很哀怨,直呼「無理、無理!祖先住在裡一、兩百年,我吃到六、七十歲從沒上過法院,卻在這時候幾乎每個月都要上法院。」
當時的我,似乎還沒察覺事態的嚴重性,只是覺得聚落族親已被這一場土地官司折磨得毫無希望與生氣了。
出乎意料的一場「勝仗」
在打官司過程中,土地代書甚至很勤奮地逐戶拜訪,拿出規劃好的計畫設計圖稿,試圖說服我們,他指著設計圖上一個個的區塊,畫大餅般地解說這邊可以蓋 樓房,未來巷道寬敞,不會再像現在汔車都沒法進來,那邊可以做…,我愈聽愈不對勁,想想:「怎麼對!這樣畫下去,村莊不就剷平了、這些伴著我們童年成長的 老樹公不就都要砍掉,怎麼對!」
我驚覺,這些並不是我要的!
雖然我們家–江姓,是水碓聚落中唯一的異姓,但記憶中的童年聚落大家很和樂、彼此互相幫忙照應!怎麼現在卻相反,甚至是對立的,聚落的環境也變得這 麼亂,我懷念童年的那個聚落、懷念那份像一家人般的情感。我開始思索:是不是要找回那卡早ㄟ感覺!就從那時時開始,我意識到水碓必須改變,但要如何改變? 從何著手?其實,當時的我並沒有很清楚的計畫!
我只知道,當我站在法庭上,要向原告提出答辯、爭取保留水碓時,我們最親近的水碓,其實是離我們相當遠的、生疏到我竟然不知道水碓是什麼?為什麼叫做水碓?連家鄉這邊有幾棵老樹也不知道?一堆的問號,令我啞口、令我汗顏。
因此我決定從水碓巷10號開始清理環境,自家整理好之後,再來是北巷道割除雜草、改種台北草,每天只要我有空閒,獨自一人花兩、三個鐘頭整理聚落閒置公共環境;也慢慢嘗試訪問一些耆老,試圖從文史角度追溯水碓的過去與緣由。
到了出庭答辯的時候,我向法官嚴正表達希望保留水碓的理由,我呼籲不要單純用「土地表面利益」來看待這一場土地強制分割的官司,如果用另一個人文歷 史情感的角度看待,尋求數贏,不僅不會造成雙方的對立,也能為後代子孫保留珍貴的歷史資產。沒想到,令人振奮的是,92年11月21日一審初判時,法官竟 然認同水碓的綠色資產、人文歷史,法院土地共有強制分割官司一審初判給水碓悠久開發歷史與珍貴綠色資產。
另一場挑戰的開始
一審終結,不代表水碓的改變就此停止,而是另一場艱辛「任務」的開始!那時候水碓有很多閒置空間、廣場都亂丟垃圾,加上這裡老樹多,如果沒有人去整 理,落葉量大,一下子就很雜亂,於是我以責任分區方式,一個區塊一個區塊劃分,自己逐一慢慢去打掃,坦白說,剛開始族親們也很冷漠。
漸漸地,時間證明一切!
清掃公共區域不是想要佔有、垃圾清除是為了讓水碓更好!這些花時間、花體力的努力終於獲得族親們小小的迴響,族親們也發現水碓環境原來可以這麼漂亮,於是 陸陸續續就有一些耆老、阿伯、伯母慢慢加入清掃的行列,那份隱藏在內心「善良」的一面也就引發出來,因為耆老們過去的養成教育也是家戶庭院都要打掃乾淨, 像阿原伯就是一個例子,他們會主動分工,而現在都已養成習慣了。
外界可能無法想像我們為什麼要做綠美化,但是傳統聚落一定有很多閒置空間與閒置的老房舍,因為是私有財所以外界很難介入,而我從事改善的地方都盡量 在外圍的空間,在不危害所有權的狀況下整理環境、進行綠美化,一旦綠地出現之後,外面的人來,或是搬出去的族親回來看到,會覺得這個聚落是有生機的、有希 望的,慢慢的,可以讓聚落有活絡的感覺。
不管是從清掃垃圾、落葉,宣導不要亂堆垃圾,大量種植草地…等,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對水碓來說卻是逐步邁向改變的重要關鍵。而每一項「改造」的過程,其實都發生許許多多糾葛與困難,不像如今述說的輕鬆、簡單。
官司暫時告一段落、聚落與居民也開始有了改變,當一切看似順利之際,水碓的另一個隱憂又在一旁虎視眈眈—「鎮南休閒專用區」的土地開發計畫。
~以上文說摘錄自咚!咚!咚!幸福的聲韾-水碓生活故事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