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碓聚落居民聯署申請登錄「聚落」,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收到聚落登錄申請書之後,將儘速召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也樂觀其成,希望該案能成為中臺灣第一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的聚落,將水碓社區的村庄巷弄紋理及古建築風貌保存下來。
水碓聚落位於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清朝時期舊名為水碓庄,因庄內往昔於聚落北側水圳旁設置一具水碓,利用水的沖擊力沖擊水碓自動不斷的舂米而得名,目前聚落境內大部分區域隨著道路開闢及都市計劃重劃,環境已快速改變中,但舊聚落中心位於境內南側,現仍保有相當完整的村庄巷弄紋理及古建築風貌。
文化局於民國95年曾委託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進行臺中市遺址與聚落普查計畫,並已將水碓聚落列冊。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6條規定,聚落由其所在地之居民或團體,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
文化局表示,臺灣聚落登錄共有5處,屏東縣兩處、臺南市一處、花蓮縣一處、澎湖縣一處,目前本市尚未有聚落類文化資產,因此該局對於水碓聚落的登錄申請,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這現象表示臺中市市民的高文化素養,對自己家鄉、文化的愛護與認同。本案將於收到聚落登錄申請書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規定,列入本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1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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